科普用药给宝宝用药的五大原则

0~3岁的宝宝的身体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,肝肾功能、中枢神经系统、内分泌系统尚未发育完善,对许多药物极为敏感。如果宝宝生病了,宝宝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病症,做父母的又着急又心疼,希望宝宝赶快好起来。可是,有的父母缺乏医学保健常识,错误地给宝宝吃药;或者给宝宝服药时把握不准药量——甚至有一些父母认为,给宝宝多吃点药,病好得快;片面依赖广告,盲目服用非处方药等等,这些用药误区都会给宝宝的健康带来潜在的危险。所以药师一定要提醒新手爸爸妈妈们要掌握宝宝安全用药的原则,使宝宝早日康复,远离疾病。

原则一 

药品选择需慎重

由于宝宝处于不断发育的时期,新陈代谢旺盛,血液循环时间较短,肝肾功能尚不成熟,一般对药物排泄较快,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,对药物的转运、分布、解毒、排泄等功能日趋完善,各期的用药特点是不同的。

新生儿用药特点:新生儿皮肤薄,皮肤局部用药吸收较多,应注意引起中毒。药物经口服后,胃肠道吸收的差别很大,如氯霉素吸收慢,磺胺药可全部吸收。皮下和肌肉注射由于周围血液循环不足往往影响药物吸收和分布,静脉吸收最快,药效可靠。有些药物如磺胺药应用后,引起新生儿黄疸加重,甚至侵入脑组织造成核黄疸,因此磺胺药不宜用于新生儿。由于新生儿肝脏发育不成熟,某些酶类缺乏,某些药物应用后可引起生命危险,如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综合征,严重者可致死;新生儿肾功能发育不全,对巴比妥类、氨苄青霉素、庆大霉素等药物排泄缓慢,直到满月后,肾功能才逐渐完善。因此,一般新生儿用药量宜少,用药间隔应适当延长,同时用药也不宜过久,否则易发生中毒。

婴幼儿期用药特点

出生后28天至满3岁,叫婴幼儿期。婴幼儿期的吞咽能力差,大多数不会自服药品,口服药要注意不要误入气管,特别是石蜡油等药物,误入后会引起吸入性肺炎。婴幼儿期的腹泻,不要过早应用止泻剂,以免肠内毒素吸收增加,病情加重;便秘时应从改善饮食着手,适当加些含有纤维素的蔬菜、水果、蜂蜜等,不要一便秘就用泻药。吗啡、杜冷丁等药物容易引起中毒,抑制呼吸,一般不宜用;但该期对苯巴比妥、水合氯醛等镇静药,耐受性都较大,年龄愈大,剂量也相对偏大。

原则二 

联合用药要控制

由于药物之间产生物理吸附或化学络合作用形成配位化合物,联合用药不当时会影响药物的疗效,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亦随之增高。例如部分抗生素与钙、镁、铝等无机盐类抗酸药或含铁的抗贫血药合用,会生成配位化合物,影响药物的吸收,降低抗菌效果;因而在服用抗菌素期间,应暂停服用钙片等药品。

所以,给宝宝用药应尽量少而精,尤其避免“撒大网”的用药方式。能用一种药物治疗的,就不用两种或更多的药,一般合用药品种以不超过3~4种为宜。同时用药时要考虑到宝宝的年龄、性别、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等,排除各种可能出现的干扰。

原则三 

严格遵守用药剂量

药效和剂量是密切相关的,剂量不够,达不到治疗效果;剂量过大,反而会产生副作用,造成身体伤害。给宝宝用药一定要严格遵照医嘱,不能擅自改变用量。给宝宝用药的剂量一般可按照宝宝的年龄、体重、体表面积三种方法计算。

按年龄计算比较简单,即不同年龄儿童的用药是成人剂量的:1个月为成人剂量的1/14,6个月为成人剂量的1/17,l岁为成人剂量的1/5,2岁为成人剂量的1/4,4岁为成人剂量的1/3,6岁为成人剂量的2/5,9岁为成人剂量的1/2,14岁为成人剂量的2/3。

科学计算小儿用药剂量

1、按体重计算

小儿用量=成人用量×小儿体重(kg)/成人体重(50或60kg)

2、按体表面积计算

60千克体重的成人体表面积按1.70平方米计算。小儿体表面积计算公式为:体表面积(m。)=0.×身高(cm)+0.×体重(kg)一0.小儿每日药用量=成人每日药用量×小儿体表面积÷1.7。

注意:公式中体重最好是实测体重。

原则四 

营养药物别滥用

宝宝生长中需要的微量元素和维生素从食物中就可均衡吸收,饮食正常的宝宝一般不必服用营养药。然而不少家长误以为此类营养药多吃点没坏处,盲目过量给宝宝服用,实际上非但起不到保健作用,反而招致机体功能失调。比如:过量补充微量元素锌易发生脓疮病,长期服用鱼肝油会引起慢性中毒,大剂量长期服用钙剂和维生素c会造成泌尿道结石,等等。

如果宝宝因某种原因缺乏维生素和微量元素需要补充时,应咨询医生,在医生指导下科学而适当地补充。

原则五 

喂药方法要适当

宝宝如果不喜欢服用药物,家长不应捏着鼻子、掰开嘴强灌,更不能在小儿睡熟、哭闹或挣扎时喂药,以免呛入气管发生危险。可将药物研碎(肠溶片、控释片、薄膜衣片除外)裹在易消化的食物中服用。哺乳期的婴儿除可将药研粉溶入糖水外,还可将药粉附着于奶嘴上,使药物与奶水一起服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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